如何把中國病歷帶到境外

實務說明如何取得中國病歷、攜帶或傳送到境外,並安全處理影像、病理及基因資料。

病歷·

先分清兩條路徑:患者在中國取得副本後自行攜帶或傳送;或由醫院直接發給境外醫師或平台。後者會增加醫院的跨境處理義務,並非患者指定任何郵箱後醫院就必須傳送。

可以申請什麼

患者及符合要求的受託人可以申請複製允許範圍內的病歷,電子與紙質病歷具有同等效力。請索取可驗證的報告、出院資料、檢驗及病理報告和可用影像檔。這是取得副本的權利,不代表可帶走醫院原始資料庫、原始病歷或實體樣本。

醫院直接傳到境外時

健康資訊屬敏感個人資訊。醫院需要處理告知、單獨同意、影響評估和安全措施。網信辦第16號令可能免除部分申報程序,但不免除這些基本義務;「延續治療所需」也不是所有個案自動適用的豁免。

不同材料走不同路徑

  • 報告:完整、蓋章或可驗證副本,需要時翻譯。
  • 影像:DICOM連同報告,並確認境外醫師能開啟。
  • 病理:報告、數位影像、玻片或蠟塊是不同物件;實體材料要走機構程序。
  • 基因或基因組資料:傳送前詢問醫院或實驗室合規人員。

出院前書面確認清單、身分材料、授權表、格式、交付方式和時間。

官方來源

本文由 Paperwork First 撰寫,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、醫療、海關、保險或航空建議。採取行動前,請向醫院、主管機關、保險人或實際承運航空公司確認現行規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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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決策點之前準備

訂票、提交或出行前,先取得相關機構的書面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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